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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學務處 郭皇慶 - 教育宣導 | 2025-10-08 | 點閱數: 43

1. 菸害防制法於112322日修正施行,依第15條規定,全面禁止電子煙等類菸品,並嚴格管制符合菸品定義之新型態菸草產品(包含加熱菸)。所有菸草產品皆有害,不論是使用紙菸或加熱菸,都會產生相似的有毒化學物質,是故任何人不得使用類菸品(含電子煙)及未經核定通過健康風險評估審查之指定菸品(含加熱菸),最高可罰1萬元。

2. 禁止販售加熱菸給孕婦及未滿20歲之青少年。

3. 國健署網站之菸害防制主題置有「電子煙防制專區」(網址:https://www.hpa.gov.tw/Pages/List.aspx?nodeid=444),另於Yahoo奇摩搜尋引擎建置「大口呼吸無菸空氣 別碰電子煙及加熱菸」主題專區(網址:https://tw.news.yahoo.com/topic/2020healt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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