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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教務處 郭皇慶 - 研習進修 | 2018-06-14 | 點閱數: 491

一、依據國立臺南大學 107 年 6 月 7 日南大教字第 1070010278 號函辦理。
二、本局依教育部規定業以 107 年 5 月 3 日南市教課(二)字第 1070506390 號函,請各校薦送教師進修中等學校教師在職進修第二專長學分班(諒達)。因臺南大學開辦之「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暨「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學分班尚有名額,爰協助進行第二次薦送作業,該校已掌握先前薦送報名之教師名單,請勿重複提報。
三、旨揭學分班相關說明如下:
(一)招生對象:國民中學編制內按月支領待遇,依法取得教師資格之現職合格「專任」教師,並經各直轄市、縣(市)政府確認而薦送者。
(二)收費標準及方式:每學分新臺幣(以下同)2,000 元,由教育部全額補助。錄取者應於 107 年 6 月 26 日(二)前,繳交保證金 10,000 元,未於規定期限內完成繳費者,取消入學資格,所缺名額,由備取生依序遞補。參加教師如因個人因素致後續放棄或無法全程參與等情事者,已繳交之保證金不予退還。
四、薦送作業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薦送報名作業請以校為單位,於 107 年 6 月 14 日(星期四)中午 12 時前至本局線上填報系統(編號: 9018)填報相關資料,逾時視為無薦送需求將不再開放,俾利本局能彙整名單函送該校。
(二)請貴校提報符合資格之教師,校內排序請參考以下條件:
1、現職合格專任之相同領域非專長授課教師。
2、現職合格專任之非專長授課教師。
3、實際能配合學校排配授課之教師。
五、另,有關教師於寒暑假進修相關規定,請參酌「臺南市立高級中等以下學校校長及教師在職進修研究實施要點」。
六、各學分班所需繳交之相關資料,請貴校薦送至本局之教師,逕行依簡章規定及期程,以掛號郵寄至 70005 臺南市中西區樹林街二段 33 號,國立臺南大學教務處進修推廣組。
七、後續將由該校通知貴校教師並公告最後確認參加教師名單,有關開課細節事宜,請逕參閱招生簡章或洽該校承辦單位:教務處進修推廣組,聯絡電話: 06-2133111 轉 245-249 或 06-2139993 。
八、檢附該校綜合活動學習領域—輔導活動主修專長招生簡章(如附件一)、藝術與人文學習領域—表演藝術主修專長招生簡章(如附件二)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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