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檢送修正「臺南市政府廉政會報設置要點」第三點、修正總說明及修正對照表各乙份,並自即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本府政風處 104 年 7 月 17 日第 1040703092 號奉核簽呈辦理。
進階搜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