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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學務處 林于迪-註冊組長 - 行政公告 | 2020-03-30 | 點閱數: 223

臺南市109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實施計畫

一、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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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辦理單位

  (一)主辦單位: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二)承辦單位:臺南市白河區仙草國民小學

三、參加資格:本市大專校院(含)以下各級學校學生。

四、作品形式

    (一)風格不拘。

    (二)長度為3分鐘至4分鐘

  (三)應同時包含詞曲創作,單以詞或曲參選者,不予受理。

  (四)得以獨唱、重唱或合唱等形式呈現,並得輔以樂器伴奏。

五、獎項、名額及獎金

  (一)大專院校及高中職組

     1.第一名:1名,禮券(獎品)新臺幣1萬元、獎狀1

     2.第二名:1名,禮券(獎品)新臺幣6,000元、獎狀1

     3.第三名:1名,禮券(獎品)新臺幣4,000元、獎狀1

  (二)國中小組

     1.第一名:1名,禮券(獎品)新臺幣1萬元、獎狀1

     2.第二名:1名,禮券(獎品)新臺幣6,000元、獎狀1

     3.第三名:1名,禮券(獎品)新臺幣4,000元、獎狀1

 (三)凡參選者發給獎狀1

六、報名期間:自即日起至109630(星期二)

七、評選方式:由本局遴聘專業人士組成評審小組負責評審工作。

八、評審標準:主題契合度25%、詞25%、曲25%、創意25%

九、參選須知

  (一)參選作品應製成Demo帶,以WAV檔案格式燒錄至光碟中。

  (二)參選者應於報名期間截止日前填妥報名表(附件1)、切結書(附件2)簽章,連

      同參選作品光碟、歌詞、曲譜各 1 份,以掛號郵寄至本市白河區仙草國小(732

      臺南市白河區仙草里22),並於信封上註明參加「臺南市109年教師節主題歌  曲徵選」,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三)參選者於參選作品寄出前應詳加檢查;本局收件後,發現參選作品光碟品質不

      良有礙判讀、資料不齊或其他情事者,得通知參選者限期補正,並以1次為限;

      屆期不補正或補正不完全者,不列入評選。

  (四)參選作品及報名相關資料恕不退件。

  (五)評選結果公布於本局網站。

十、注意事項

  (一)參選作品應符合下列規定:

     1.應為參選者自行創作,且未曾於本年度得獎名單公布前得獎之作品。

     2.未有於本年度得獎名單公布前為商業行銷用途目的之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或將

         參選作品公開發行(包括實體及數位發行,發行之定義應參照著作權法相關

        規定)。

         3.不得為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改編作品),如有引用他人著作,應附權利人

           之授權同意書。

  4.未有於本年度得獎名單公布前將參選作品之著作財產權獨家、專屬授權或讓與

    第三人,致本局無法依第11點第1款利用。

     5.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二)參選作品有違反前款各目規定之一者,不予受理;得獎名單公布後發現者,應

      撤銷得獎資格;得獎者應無條件繳回已受領獎勵。

  (三)得獎作品如涉及著作權糾紛,由得獎者自負法律責任。

十一、授權及配合推廣義務

  (一)得獎者應授權本局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由本局將該得獎作品進行編

      曲、錄音並錄製成音樂影片(MV)於國內外重製、散布、改作、編輯、公開

      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

      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二)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得獎者應配合本局規劃,協助相關訊息之揭露與宣傳(如

      運用媒體訊息發布、訊息轉貼/轉知、接受媒體訪問等)。但經本局同意或有正

      當理由無法親自參加,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權本局指定第三人公開演出得獎者

      之得獎作品。

     十二、相關事項如有疑義或其他未盡事宜,由本局解釋。

十三、經費來源:本活動所需經費由本局編列經費支應。

附件1

臺南市109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報名表

作品編號

(由主辦單位填寫)

歌曲名稱

參選者姓名

性別

出生日期

身分證統一編號

E-Mail

聯絡電話

學校

名稱

行動電話

系所

(年級)

戶籍地

(包括鄰里等)

通訊地址

(與戶籍地同者,免填)

著作財產權授權及配合推廣活動同意書

(務必填寫)

一、得獎者應授權本局永久無償在非商業性用途下,將得獎作品

    進行編曲、錄音並錄製成音樂影片(MV)於國內外重製、

散布、改作、編輯、公開演出,並於無線、有線、衛星之類

比及數位電視頻道、廣播電臺、電影院、集會場所及電腦網路上公開播送、公開上映及公開傳輸。

二、於公布得獎名單後,得獎者應配合本局規劃,協助相關訊息

    之揭露與宣傳(如運用媒體訊息發布、訊息轉貼/轉知、接

受媒體訪問等)。但經本局同意或有正當理由無法親自參

加,得獎者應同意無償授權本局指定第三人公開演出得獎者

之得獎作品。

參選者:                           (簽章)

法定代理人:                   (簽章)

附件2

切  結  書

立切結書人     報名參加「臺南市109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之作品符合下列規定:

  • 確為本人創作,且同意若於臺南市109教師節主題歌曲得獎名單公布前

      獎,將取消參選資格。

  • 未有於臺南市109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得獎名單公布前為商業行銷用途目的

   公開播送、公開演出或將參選作品公開發行(包括實體及數位發行,發行之

      定義應參照著作權法相關規定)。

  • 非改作之作品(例如翻譯、改編作品)。
  • 未有於臺南市109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得獎名單公布將參選作品之著作財

   產權獨家、專屬授權或讓與第三人,致臺南市政府教育局無法依臺南市109

   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實施計畫第十一點第一款利用

  • 無經法院判決確定侵害他人著作權情事。

以上陳述如有虛假不實,立切結書人願無條件接受臺南市政府教育局依「臺南市109

年教師節主題歌曲徵選實施計畫」第十點第二款規定處理並負法律責任。

立切結書人:                (簽章)

身分證字號:

地   址:

電   話:

法定代理人:                                (簽章)

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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