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3及 104學年度國定假日及補假時間一覽表
學期 |
國定假日 |
日期 |
補假日期 |
103學年度上學期 |
中秋節 |
103.9.8 (星期一) |
無 |
國慶日 |
103.10.10 (星期五) |
無 |
|
元旦 |
104.1.1 (星期四) |
無 |
|
103學年度下學期 |
二二八 |
104.2.28 (星期六) |
104.2.27(星期五) |
兒童節 |
104.4.4 (星期六) |
104.4.3(星期五) |
|
清明節 |
104.4.5 (星期日) |
104.4.6(星期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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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 |
104.6.20(星期六) |
104.6.19(星期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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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4學年度上學期 |
中秋節 |
104.9.27(星期日) |
104.9.28(星期一) |
國慶日 |
104.10.10(星期日) |
104.10.11(星期一) |
|
元旦 |
105.1.1 (星期五) |
無 |
|
104學年度下學期 |
二二八 |
105.2.28 (星期日) |
105.2.29(星期一) |
兒童節 |
105.4.4 (星期一)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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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明節 |
105.4.5 (星期二) |
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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端午節 |
105.6.9(星期六) |
105.6.8(星期五) |
因應 104 年寒假假期調整學校注意事項
一、 104 年寒假因應春節假期調整為 104 年 1 月 28 日至 2 月 17 日, 2 月 18 日至 2 月 23 日為春節假期, 103 學年度第二學期第一週課程調整至 103 學年度第一學期最後一週授課。
二、因應此一狀況,學校在教學、評量、行政處理及學生寒假假期生活宣導等面向,應該特別予以注意,妥適做好安排,臚列如下:
(一)課程與教學方面:
1.召開課程發展委員會: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前,完成學校課程計畫之規劃(第 1 學期包含調整增加之最後一週)、決定各年級各學習領域學習節數、審查自編教科用書及設計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並負責課程與教學評鑑。
2.召開領域教學研究會: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上課前,完成各領域教學主題與教學活動(包含調整增加之最後一週),並因應假期調整妥適規劃寒假作業,以方便下學期開學之課程銜接。
(二)評量:不因課程調整而改變,依照學期考試安排與成績送達。
(三)教科書訂購與發放:針對自編教科用書或選用教科書版本之訂購及發放,提早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進行作業,以確認調整增加之最後一週課程執行時,不因教科書未送達而受影響。
(四)轉學處理:已發放之教科書學生應於轉學時繳還學校。
(五)退休教師之因應:校內若有 103 學年度 2 學期退休之教師,應及早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因應。
(六)註冊與相關收費:不因課程調整而改變,惟午餐收費依實際上課情形調整收費金額。
(七)於 103 學年度第 1 學期開學時,針對家長進行假期課程調整之說明,並於學生寒假假期生活宣導中再次宣導與說明,讓家長能夠瞭解並妥適規劃學生假期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