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臺南市立國民中小學教師運用課室英語能力認證計畫」(111-113 學年度)辦理。
二、查部分學校有課室英語能力認證影片因於 113 學年度不及繳交,為協助各校提升旨揭計畫之認證通過比例,本局開放重新繳交影片期限。
三、繳交方式與期限:請貴校於 115 年 4 月 2 日(星期四)下午 4 時前,至本局公告系統編號第 257148 號公告所附之連結(連結:https://docs.google.com/forms/d/e/1FAIpQLScm8mhiimmdhb5JdKYRvBiFDOrqGpn5fHoA8yg5SXNq_ZVBcw/viewform?pli=1 )完成影片提交作業。
四、請各校依限提交影片,後續將由本市雙語中心彙整並提送審查委員進行審核,經委員審查通過之教師,將可計入貴校旨揭計畫之「認證比例」計算。
五、倘仍未達認證比例標準,請貴校派遣足額教師參加補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