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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教務處 教學組 - 行政公告 | 2025-09-01 | 點閱數: 56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18 日臺教國署國字第 1145501166 號函辦理。

二、旨揭計畫補助項目:

(一)補助項目二「補助學校實施本土語文閩南語文/客語文課程之教材資源費用」

(二)補助項目三「補助學校課務調整所需鐘點費」

(三)上開補助對象、條件及基準,請詳閱計畫「伍、補助項目」

三、申請本計畫第伍點補助項目第三項「補助學校課務調整所需鐘點費」者,請各校留意下列說明並請符合補助條件之教師另檢附下列文件送件申請:

 (一)經費概算表(正本)。

  (二)學校開立之教師修習學分同意書(影本)。

  (三)教師修習學分班之學生證或可茲證明文件(影本)。

  (四)以上文件請依序檢附,影本部份由任職單位加蓋「與正本相符」及承辦人員職章。

  (五) 補助期間為 114 年 8 月 1 日至 115 年 7 月 31 日,每週最多 2 節課,請學校核實申請。

四、欲申請之學校,請於114 年 9 月 17 日(星期三)前完成:

(一)上填報系統號22424填報相關資料並上傳已核章申請清冊掃描檔。          

(二)已核章申請清冊紙本及相關檢附資料,免備文寄至教育局課程發展科陳蔚平老師收。

五、上開各補助項目,請各校就符合資格之教師以申請一次經費為限,故已於 111 、 112 、 113 學年度提報申請者,不得再行提報。

六、相關事宜請洽陳蔚平老師,分機 8325 ,網電 99226 ,信箱: njcwp@tn.edu.tw 。

七、檢附實施計畫、 114 學校填報清冊、 111 、 112 、 113 已申請清冊各 1 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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