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明:請各校配合於家長日、親師座談或各項會議時機,與家長溝通建立共識,以維護學生校外安全,防範學生違規情事,並針對無照騎乘機車之學生造冊掌握,協請家長共同輔導管教,適時提供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強化學生合法安全駕駛觀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114 年 4 月 15 日臺教國署學字第 1145802204A 號函辦理。
二、經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統計, 114 年 3 月份全國高級中等學校學生交通意外事故 A1 事件計 4 件,事故樣態分析如下:
(一)車禍樣態:自撞 3 起、他撞 2 起。
(二)交通工具:汽車 1 起、機車(含電動機車)4 起。
(三)發生時間: 6 時至 18 時 2 起、 18 時至 24 時 2 起、 0 時至 6 時 1 起。
(四)無照駕駛: 3 起。。
三、請家長與學校留意,以維護學生校外安全,防範學生違規情事,學校也將針對無照騎乘機車之學生造冊掌握,協請家長共同輔導管教,適時提供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宣導,強化學生合法安全駕駛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