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防災防震宣導

  • 114/09/21,09:21,國家防災日演習『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 『114 年國家防災日演習』地震速報演練,
  • 臨震應變「趴下、掩護、穩住」
  • 『Earthquake Disaster Drill』

文章列表

學務處 魏毓瑩 - 行政公告 | 2014-12-03 | 點閱數: 1206
1. 填報網址為 http://www.openhealth.com.tw/103tn/。 2. 填報議題: 健康體位  +  菸害防制及性教育 3.(一)前測時間:103 年 12 月 4 日中午 12 時起至 104 年 1 月 5 日下午 5 時止。   (二)後測時間: 103 年 4 月 7 日中午 12 時起至 5 月 8 日下午 5 時止 4.本案學校帳號請填學校代碼(6 碼-可於系統首頁查詢),學 校教師預設密碼亦為學校代碼,請學校業務承辦人員務必 於首次登入後修改預設密碼,並自行記妥修改後之密碼; 學生帳號請登入學生本身的學號,密碼則為 abcd345...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郭皇慶 - 行政公告 | 2014-12-02 | 點閱數: 497
一、依據教育部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要點暨本市 103 年度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中小教學品質計畫辦理。 二、目的 (一)引介閱讀教育理念與閱讀推廣的實務技巧,涵養閱讀志工的知能。 (二)推廣校園閱讀活動,營造優質閱讀環境,提升校園閱讀風氣。 三、辦理日期: 103 年 12 月 16 日(星期二)、 12 月 23 日(星期二)。 四、辦理地點:海東國小視聽教室。 五、參加對象:本市國民中小學志工暨家長。 六、報名/錄取方式: (一)名額限 60 名,依報名先後順序錄取,額滿為止。 (二)請於 103 年 12 月 9 日(星期二)前,以學校為單位,將報名表(附件二)傳真至海東國小( 247... 觀看完整文章
教務處 郭皇慶 - 行政公告 | 2014-12-02 | 點閱數: 449
二、活動資訊如下: (一)本土文化聯合書展: 1、時間: 103 年 12 月 2 日(星期二)至 12 月 7 日(星期日)。 2、地點:本市各公共圖書館(蕭兒童圖書館、臺南文化中心音樂圖書室除外)。 (二)咱 故事咱 歌 1、時間: 103 年 12 月 6 日(星期六)上午 9 時 30 分至 12 時 10 分。 2、地點:臺南市立圖書館廣場。 3、內容:臺語歌謠、創意偶戲、故事劇演出、抽獎。 (三)障礙密碼 真人圖書 1、時間: 103 年 12 月 6 日(星期六)下午 2 時。 2、地點:臺南市立圖書館廣場。 3、內容:活動前至「臺南市公共圖書館網」預借真人圖書,活動當日可與真人面對面交談。  
學務處 教學組 - 行政公告 | 2014-12-01 | 點閱數: 570
◎本活動旨在找尋素人音樂家,讓喜愛音樂者均有機會站上舞台演出,活動由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及夢想田音樂館共同主辦,並由夢想田音樂館承辦。   ◎參賽辦法、報名及相關資訊請見活動官網 夢想舞台選拔會說明 網址: http://www.dorimu.com.tw/performance_1_2014_12_13.html 或電洽: 06-2461368#6 夢想田音樂館詢問。   ◎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 12 月 3 日止,一律採網路 E-mail 報名,報名表請參附件,填妥後回傳至 dorimu2012@gmail.com 即可。  
教務處 郭皇慶 - 行政公告 | 2014-11-27 | 點閱數: 421
一、教育部數位教學資源網提供各類教學使用之教案與教材,請轉知教師相關訊息並鼓勵教師多加運用。 二、請各校教師連結網址: https://isp.moe.edu.tw/,點選進入【教學資源】後,再點選縣市列表進入臺南市數位教材區瀏覽與下載教案。 三、本案執行情形與困境列入 103 年資訊教育到校諮詢輔導輔導項目。
學務處 教學組 - 行政公告 | 2014-11-27 | 點閱數: 997
2015 冬令營-第二十一屆大墩陽光營隊季,全國北中南地區同時開跑了,共計 120 個梯次有驚奇樂高機械人積木營、科學大玩家-遙控車 vs 足球科學營冬令營活動。 ◎活動報名網址 http://www.sng.idv.tw ◎諮詢專線:(04)24832426  
教務處 訪客 - 行政公告 | 2014-11-25 | 點閱數: 533
檢送法務部函釋有關公務機關適用個人資料保護法可能發生之誤解型態,請查照並轉知所屬參考。 說明: 一、依法務部 103 年 11 月 17 日法律字第 10303513040 號函辦理。 二、按將公務機關保有之個人資料,運用各種技術予以去識別化,而依其呈現方式已無從直接或間接識別該特定個人者,即非屬個人資料,自非個人資料保護法(下稱個資法)之適用範圍。是公務機關主動公開或被動受理人民請求提供是類個人資料去識別化後之政府資訊,除考量有無其他特別法限制外,分別依檔案法第 18 條或政府資訊公開法第 18 條等相關規定決定是否公開或提供即可,無須再擔心是否符合個資法所規範之「特定目的內、外利用」的問題。 三、又個資法... 觀看完整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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霸凌申訴 7942042#1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