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slider image 233
:::
教務處 訪客 - 獎助學金 | 2017-08-04 | 點閱數: 520

說明:
一、依據財團法人台南市尚余慈善事業基金會 106 年 7 月 25 日( 106 )尚余慈善字第 003 號函辦理。
二、申請期限:自 106 年 9 月 1 日起至 9 月 20 日止受理申請。
三、申請表件須由肄業學校初審合格後,彙齊造冊(依學業成績高低順序),以郵戳為憑,送該基金會彙辦。
四、未依規定者(證件不齊、未經學校認定核章、未加蓋關防、逾期或個別申請)概不受理。
五、家境清寒者,須附鄰長、村里長或經由學校教師認定之清寒證明,另附有政府核定之低收入戶證明者,優先考慮。
六、本市區公所登記有案之低收入戶,其附繳低收入戶證明須為正本,或加蓋原發證單位印信之影本,未依規定概不受理。
七、本獎學金實施辦法及申請書請逕自該基金會網站(http://foundation.chite.com.tw)內下載使用。
八、若有申請疑義,請逕洽該基金會承辦人:王黛芬,電話: 2892423 轉 180 。

網友個人意見,不代表本站立場,對於發言內容,由發表者自負責任。
發表者
樹狀展開
:::

課程計畫

:::

站內搜尋

霸凌申訴 7942042#102